项目概况 某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设计服务、某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电子邮箱: sctcyn202311@163.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WYNJY-F3007
项目名称:某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设计服务、某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预算金额:79.6026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9.6026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预算:包1预算金额:46.3426万元;包2预算金额:33.26万元。2、包1服务要求: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但不限于项目建设内容的深化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效果图、设备清单编制文件、施工图预算编制文件,符合国家及军地现行的设计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实际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取得批复,并对所提供的设计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为后续造价、招标和施工提供专业设计成果数据,全程派出工程师驻场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及不可预见性工作方案及图纸,最后参加试车考核、竣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和竣工验收等后期设计咨询工作。包2服务要求:委托造价机构,根据我方的功能要求和设计成果,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造价成果: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竣工决算编审,确保符合现行国家、军队、行业相关现行标准、规范和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取得批复,满足下步招标要求。以及按我方要求完成与项目造价相关的其它咨询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包1: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提交设计成果以及至全部设计服务工作完成。包2:合同签订起相关文件成果在15天内完成;其他服务在施工阶段内分段完成服务。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包2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1)具备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含有线通信、无线通信、电子系统工程或通信工程)专业工程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乙级(含)以上资质;(2)具备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或咨询服务(系统咨询)乙级(含)以上保密资质或建筑智能化专向设计乙(含)以上资质。(3)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设计行业注册执业资格(电气)及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5年及以上从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工作经验,近3年(2021年至今)担任过1项及以上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的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指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或合同金额40万元以上的信息化建设工程类设计项目)。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从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设计经历,具备设计行业注册执业资格(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其中一项)注册执业资格及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包2: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必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2021年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至少1个(指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或合同金额30万元以上的信息化建设工程类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需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否则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7日 至 2024年01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邮箱: sctcyn202311@163.com
方式:(1)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申领方式: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sctcyn202311@163.com(提交材料后代理机构将会回复报名表,由报名单位打印填写后回传)。报名联系电话:15368043141。(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包,售后不退。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昆明市五华区同心路56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20年-2022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4.1供应商近一年内2023年1月至11月连续6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2供应商近一年内2023年1月至11月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包1:(1)具备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含有线通信、无线通信、电子系统工程或通信工程)专业工程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乙级(含)以上资质;(2)具备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或咨询服务(系统咨询)乙级(含)以上保密资质或建筑智能化专向设计乙(含)以上资质。(3)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设计行业注册执业资格(电气)及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5年及以上从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工作经验,近3年(2021年至今)担任过1项及以上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的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指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或合同金额40万元以上的信息化建设工程类设计项目)。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从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设计经历,具备设计行业注册执业资格(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其中一项)注册执业资格及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包2: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必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2021年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至少1个(指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或合同金额30万元以上的信息化建设工程类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需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否则无效) 。
(六)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七)提供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的承诺书(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八)无围标串标行为 (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九)注册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军队采购网注册(注册登录网址http://www.plap.mil.cn),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截图。
(十)本项目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包2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A.须由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作为牵头人、会计师事务所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每个联合体成员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B.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C.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D.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E.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F.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文件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牵头人(即也代表联合体的所有成员);G.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H.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规定。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项目监督人:万老师、联系电话:18288669587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
联系方式:苏老师、158087983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兴科中路36号3层303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 153680431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 15368043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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