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乘北苑三期便民餐厅装修工程(项目名称)新乘北苑三期便民餐厅装修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乘北苑三期便民餐厅装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政府,发包人为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华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乘北苑三期便民餐厅装修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乘北苑三期29幢
2.2建设规模:装修面积约1310m2,增加电梯井道,对一楼电梯厅、三楼、楼梯间进行装饰及水电改造。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XE-YS-GK-2024-GC-0035-1 | 新乘北苑三期便民餐厅装修工程 | 新乘北苑三期29幢新增便民餐厅,增加电梯井道,对一楼电梯厅、三楼、楼梯间进行装饰及水电改造。 | 98.9 | 100 |
2.4其他: (设计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 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②、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结构补强);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同时满足①②或者满足上述资质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由装饰资质、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结构补强)资质组成不超过2个成员单位的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装饰单位)(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____年__月 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装饰专业:建筑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结构补强)专业:建筑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1)非联合体时,需选派1名建筑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人员;(2)联合体时,各联合体单位各需选派1名建筑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人员】,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 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
省外投标企业需提供《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 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扫描件上传到企业信息库(绿化工程不需提供)。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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