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沙河幸福河湖建设信息化工程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唐山市水利局 ,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人为 唐山市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河北慧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 项目实施地点:迁安市、滦州市、古冶区、丰南区; 2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后至2025年5月31日前完工; 3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达到上级主管部门合格验收标准; 4 质量保证期: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为验收之日起1年。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为验收之日起3年。 5 招标估算额:2515600元(大写:贰佰伍拾壹万伍仟陆佰元整 );(其中:迁安:610500元,滦州:627300元,古冶:640500元,丰南:637300元) 6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2招标范围:基础设施层:包括感知网、信息网与运行环境组成。感知网是负责采集所需的各类监测信息,本次建设内容包括新建4处流量监测站,4套无人机,接入4处已建水质监测站、42处视频站、3处流量站、1处水文站。信息网负责将采集到数据传输至中心,本次监测信息主要通过4G、北斗进行传输;运行环境则是为智慧河湖管护系统提供数据存储和计算资源,本次拟采用租赁政务云方式。 数据资源层;数据资源管理建设为业务应用提供有序共享、应用高效、可靠安全的数据服务。 应用支撑层;实现底层服务的统一建设,快速、灵活响应上层业务应用不断变化的需求。 业务应用:业务应用建设主要围绕着河湖管护核心业务,以问题为导向,以业务需求为核心,建设智慧河湖管护系统模块,包括大屏可视化、综合展示、巡查管理、任务管理、培训管理、报告管理、统计分析、人员监督管理、工作台、移动应用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3.1.3其他要求: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企业类型划分标准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 2024-11-07 09:00 至 2024-11-13 17:0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 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1-28 14: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