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谈判条件
驿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宝市五亩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灵宝市五亩乡窑院村村组道路硬化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1、项目名称:灵宝市五亩乡窑院村村组道路硬化工程;
2、项目编号:YDLB-2024062 3 -02;
3、工程内 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灵宝市五亩乡窑院村村组道路硬化工程,道路全长858米,路基宽4 . 5米,路面宽3.5米,路面结构为水泥 混凝土 路面;(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
4、建设地点:灵宝市五 亩乡;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施工工期:30日历天;
7、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谈判范围:竞争性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涵盖的所有内容;
9、施工控制价:53 . 395178元;
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三证合一的须出具合并后的证件);
2、供应商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应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与响应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具有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2024年以来1月至3月)。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6、投标企业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企业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截图要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起始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同一时间);
9、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谈判实行资格后审。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06月 24 日至2024年06月26日;(国家规定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文件领取地点:驿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灵宝分公司办公室
3、领取时所需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或代理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收存复印件一套。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
五、谈判保证金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20】4号)第6条的规定,不收取谈判保证金,响应人须提供投标承诺函。投标人承诺事项及违背承诺的责任追究措施详见谈判文件。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2024年06月27日 10 时00分,谈判地点:驿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灵宝分公司会议室;
2、评标地点:驿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灵宝分公司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宝市五亩乡人民政府
地址:灵宝市五亩乡五亩村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639826608
代理机构:驿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灵宝市城关镇黄河路中段康乐园对面巷内第二间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8639781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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