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滏阳河流域防洪治理工程(丛台区段)项目初步设计 已由 邯郸市丛台区行政审批局 以 丛审批[2024]4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丛台区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 由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财政性资金共同解决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丛台区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滏阳河流域防洪治理工程(丛台区段)项目初步设计。2.1.2建设地点:邯郸市丛台区。2.1.3资金来源:由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财政性资金共同解决。2.1.4设计周期:30日历天。2.1.5建设规模:通过清淤疏浚工程、水系连通工程、护岸建设工程、其它建筑工程进行综合治理,建设规模如下:(1)清淤疏浚工程:清淤138.58万m、垃圾清理909.00t;(2)水系连通工程24.13km;(3)护岸建设工程14423.00m;(4)其它建筑工程1项,包括智慧水务工程(信息化工程),在河道及护坡岸边布置展示牌74个。2.1.6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方案设计编制、初步设计说明书编制、初步设计编制、概算编制以及配合完成相关报批报建手续和后期招标与施工图设计阶段相关配合服务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1.3信誉要求:①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②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zfcxjst.hebei.gov.cn/)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4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被否决其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本项目采用双盲 评审。投标文件 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 元。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6-05 00:00 至 2024-06-09 23:59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6-28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招标人: |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丛台区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东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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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邯郸市丛台区 | 地址: | 邯郸市丛台区日升大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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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杜强 | 联系人: | 李兰 |
电话: | 0310-3111741 | 电话: | 0310-3057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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