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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区直学校学生公寓二次改造工程施工

· 2024-05-31
Report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404-440605-04-01-324938
投资项目名称 2024年度区直学校学生公寓二次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2024年度区直学校学生公寓二次改造工程
标段(包)名称 2024年度区直学校学生公寓二次改造工程施工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石门高级中学、里水高中、南海理工职业技术学校(盐步校区)、南海理工职业技术学校(大沥校区)校内

资金来源 国有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国有资金:3156.86000万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

项目对里水高中C座D座、狮山石门高级中学E座和F-G座、南海区理工职业技术学校H座学生宿舍及该栋首层饭堂(盐步校区,即本部)和女生宿舍(大沥校区)和男生宿舍(大沥校区)共计3所学校7栋学生公寓楼进行改造。

招标内容

按发包人批复的施工图及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的清单内容进行工程施工总承包全过程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和工程结算工作,并负责跟进工程资料备案。主要改造施工内容包括土建装修改造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

工期(交货期)
(单位:日历天)
55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位:元) 19957792.1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投标时如投标人所具备的资质延续已经核准通过但未能取得新的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原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资格截图(截图须显示资质在有效期内)。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企业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s://jzcx.fszj.foshan.gov.cn/cxpt/website/index.jsp)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须符合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政策要求),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职称证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2款)。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4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5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6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要求
4.7.1 专职安全人员:4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 C3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7.2需提供投标人近六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7.3拟派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
注:①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相互兼任。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对于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行政处罚,且仍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以及被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进行管理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9.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须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1500万元或以上的公共建筑类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注:(1)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合同协议书(提供有效页)、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资料、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jzsc.mohurd.gov.cn/home)网站查询的网页截图或打印件。如前述不能清晰反映相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业主证明并附有业主方联系电话,否则不予认可。
(2)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则其所承担业绩须符合上述指标,否则不予认定。
(3)上述的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不含住宅(公寓、宿舍)、厂房、仓储物流。
4.10 对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10.1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身份独立完成过1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注:(1)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合同协议书(提供有效页)、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资料、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jzsc.mohurd.gov.cn/home)网站查询的网页截图或打印件。如前述不能清晰反映相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业主证明并附有业主方联系电话,否则不予认可。
(2)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则其所承担业绩须符合上述指标,否则不予认定。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5月3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s ://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网站服务指南栏目,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05月31日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6月21日 09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6月21日

09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

开标时间

2024年06月21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一室212(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
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
佛山市南海臻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33号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 0757-86306945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友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建筑产业中心1座2栋509-3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 李宝欣 联系电话 0757-86700630
招标监督机构
(投诉接收部门)
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81253005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及财政资金(出资比例:93.12%国有资金,6.88%财政资金)。
2.工程编号:GC2024(NH)WZ0065。
3.因系统公告格式固化,工期按以下描述为准:约55日历天。本项目必须在2024年8月18日前完工,验收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设备、包报批报建、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等。7栋学生公寓楼部分的承包方式为固定总价包干;南海区理工职业技术学校(本部)首层饭堂部分的承包方式为综合单价包干。
5.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9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电子投标保函(或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7.到场参与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9.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1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 60 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12.招标投标行业监督行政部门
单位名称: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房屋建筑)
联系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三路1号
联系电话: 0757-86286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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