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 福建省宁德市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建设项目 已由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福建省宁德市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宁发改审批函[2024]2号)和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宁德市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复函(宁发改审批函[2024]4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建设资金来自 :除申请增发国债资金外,其余由宁德市财政统筹安排 ,招标人为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远达华晟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编号: E3509010902100269001 。
2.招标内容详细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等,详见附件1-1 。
3.招标文件获取
3.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至 投标截止时间前 每日 00:00 至 00:00 ,登录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凡具备本招标文件所述项目实施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5.2信用信息查询结果: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当被拒绝参加招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5.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5.4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投标: □ 不接受 ☑ 接受。
5.5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本招标项目无业绩要求 。
5.6其他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合格有效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资源与环境类或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 。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须知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0万元人民币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年6月19日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开标时间、地点
8.1开标时间: 2024年6月19日 09:00:00 。
8.2开标地点: 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八层(详细地址: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政府大楼背后))设立开标现场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ggzyfw .fujian.gov.cn)、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上发布。
10.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 许先生
电子邮箱: /
传 真: /
电 话: 0593-2990007(工作时间)
地 址: 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5号
1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远达华晟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南街道闽东中路6号金南门3幢402、403、406室
电子邮箱: /
电 话: 0593-2835335、13950598867(工作时间)
传 真: /
12.电子交易平台联系方式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 址: 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 4009980000、0593-2250236
13.招标项目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招标项目监督部门: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金泉路38号
联系电话: 0591-87665831
附件1-1:招标项目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招标项目名称 | 福建省宁德市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建设项目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招标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元) | 合同包预算(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1-1 | 福建省宁德市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建设项目 | 1项 | 7850911(其中暂列金额为400000元) | 7850911(其中暂列金额为400000元) | 100000 |
项目完成时间: 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工,初步验收之后进入为期2个月的试运行阶段,项目终验后进入三年运维期 。 | ||||||
项目实施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古田县、周宁县(招标人指定地点) 。 | ||||||
运行维护、技术支持和保修服务要求: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4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 ||||||
报价要求: (1)投标人超过合同包预算金额(或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总价和分项报价均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投标限价),具体报价要求详见第4章招标内容及要求。(2)投标人应以本项目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含但不限于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费、以及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各项服务等所有相关费用,各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合同价格风险,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等,由于投标人对招标要求理解不正确或误解造成的一切后果和可能增加的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
履约保证金:□无要求 ☑现金 ☑保函 □其他: 无 。 | ||||||
备注: 1.根据国债项目相关管理规定及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增发国债项目招投标进场服务的函等文件要求,在目前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清单内暂单列国债项目目录,并由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作为 福建省宁德市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建设项目 的招标投标监管部门。 2.在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方面,参考使用《福建省信息化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试行)》,并根据国债项目的实际特点和类型,对参考示范文本(试行)进行必要合理的修订,以期更为符合招标项目实际需要。若本《福建省宁德市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与《福建省信息化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试行)》存在不一致的,以本招标文件为准。 3.招标范围: (1)完成30处新建监测台站建设工作:包括踏勘选点、方案设计及方案评审、监测设备采购、安装实施与并网运行5项重点任务; (2)完成102处已建监测台站改建工作: 针对已有开展监测站102处进行自查,对存在设备陈旧、监测能力不强、通信能力差、设备布设位置需调整等问题的台站进行改建,包括点位复核、方案设计及方案评审、监测设备采购、安装实施、并网运行及运维5项重点任务; (3)共132处1200 台套监测设备三年运维(不含2个月试运维期)、售后服务及应急响应。运维阶段包括运行维护、预警响应与经验总结3项重点任务。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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