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木垒县红山嘴水库工程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州发改项目〔2024〕30号文批复,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财政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工程总投资约21066.52万元。招标人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水利管理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所在地区:新疆木垒县境内
2.2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工程属IV等小(1)型工程,水库总库容294.69万立方米。主要建筑物拦河坝、导流冲砂放水洞、溢洪道级别均为4级,拦河坝最大坝高37.7米,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
2.3招标内容与范围:
项目共划分4个标段,其中施工3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大坝工程、溢洪道工程、导流冲沙放水洞工程及相关的金属结构工程、管理站房以及本标段招标工程清单全部内容。
第二标段:安全监测工程、工程信息化建设工程、水情测报系统工程以及本标段招标工程清单全部内容。
第三标段:场外永久交通道路2.416km新建工程及临时工程中场内道路路面恢复工程(从 C4 料场至坝址区 15km 道路路面恢复)以及本标段招标工程清单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包含本工程整个建设期及保修期的全部监理工作(含水利工程监理、公路工程监理、水土保持监理、环境监理、平行检测等)。
3、评标办法及开评标方式
1)评标办法: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监理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第三标段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2)开评标方式:采用不见面电子开评标(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详见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投标前须知(首次投标必看))。
4、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有1项类似工程业绩。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高级及以上水利专业技术职称,有1项类似工程业绩(必须反映出是项目负责人业绩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招投标工作的依据,各市场主体须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7、本次招标依法限制列入全国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招投标活动。
第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有1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相关专业(包括计算机、电子、通信、自动化等其中之一)高级职称及相应工作经历。
3、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5、本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依法限制列入全国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招投标活动。
7、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我区招标投标工作的依据。
第三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近五年有1项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业绩须录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2)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本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下资质的投标人须已被列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系统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也可由同时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牵头,与具备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监理能力。近五年至少各有一项类似水利、公路工程业绩。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本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聘书,至少有1项类似水利工程项目监理的业绩。
3、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依法限制列入全国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招投标活动。
6、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我区招标投标工作的依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4年5月22日10时30分到2024年6月1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5.2获取方式: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jzwfw.cn./cjggzy/)领取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费用:第三标段:2000.00元;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监理标段:0.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11日10:30(北京时间)
6.2递交方法: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jzwfw.cn./cjggzy/)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开评标方式
7.1开标时间:2024年6月11日10:30(北京时间)
7.2开评标方式:采用不见面电子开评标(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详见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投标前须知(首次投标必看))。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昌吉州水利局。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水利管理站
地 址:木垒县人民北路水利局综合办公楼
联系人: 葛先生
电 话:1377927643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沃图恒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中心领海大厦1305室
联系人:杨女士、罗女士、霍女士
电话:18699088089、15509945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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