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盐池县冯记沟乡汪水塘村土地开发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施工 公开方式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2年盐池县冯记沟乡汪水塘村土地开发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己由 盐池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以 盐审服管发〔2022〕319号 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盐池县自然资源局 ,估算投资 1734.09万元 ,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支持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盐池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盐池县冯记沟乡汪水塘村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区规划土地整治总面积为 171.4公顷(2571亩),新增耕地面积154.94公顷(2324亩)。
本项目主要建设工程包括土地平整、灌排设施、田间道路、农田防护林、土壤改良、自动化及信息化等工程。(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一)土地平整工程。规划土地平整面积2480亩,设计总土地平整量53.38万方。
(二)灌排设施工程。1 、 铺设蓄水池输水管线1467米,管材为PVC-U,压力等级0.63Mpa,全部为de355管道,配套建筑物6座,分水阀井1座,电磁流量计井1座,排气补气井1座,排水井2座,穿路拉管1处。2、 新建9.9万方蓄水池1座,过滤站1座,占地面积313.79平方米,控制面积2571亩,系统数量1个,节水方式滴管,全部为加压系统,配套电磁流量计井1座。3、 铺设干管总长 5440千米,管材为PVC-U,压力等级0.63Mpa,全部为de355管道 , 分干管总长19.321千米,管材为PVC-U,压力等级0.63Mpa,其中de160管道7.041千米,de125管道12.28千米 , 支管11.758千米,管径de75,压力等级0.4mpa,管材为PE , de16内镶贴片式滴灌带1557.654千米 , 排水管0.550千米,管径de63,管材为PVC-U,压力等级0.63mpa , 配套建筑物309座,其中电磁流量阀井1座,检修阀井5座,排水补气井5座,排水井60座,电磁阀井191座,穿路套管47处。
(三)田间道路工程。规划田间道路8.63千米,其中:一级田间道路4.90千米,二级田问道路3.73千米。
(四)农田防护林工程。规划设计农田防护林11514株
(五)土壤改良工程。改良土壤面积2480亩,每亩土地施用200kg有机肥,共施用有机肥496t。
(六)自动化及信息化工程。1座首部加压泵站和覆盖2571亩田间管网自动化及信息化系统。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4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 三 个标段:
2022年盐池县冯记沟乡汪水塘村土地开发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施工一标段
2022年盐池县冯记沟乡汪水塘村土地开发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施工二标段
2022年盐池县冯记沟乡汪水塘村土地开发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施工三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证及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最终查询以开标当 日代理机构查询为主)。
3.5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9 月 20 日至 2022 年 9 月 27 日,持 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 2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 3 其它: 本次招投标采用 不见面电子化开评标 , 远程异地评标形式,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 。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
5. 1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 2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10 月 1 3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注:如系统内电子招标文件的开标时间及递交截止时间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招标公告内的开标时间及递交截止时间不一致,请各投标单位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招标公告内的开标时间及递交截止时间为准。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103号 》 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盐池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盐池县花马池东街 93
联 系 人: 白建国
联系电话: 0953-6013392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天翼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湖畔嘉苑公建楼 4楼
联 系 人:耿艳婷
电 话: 0951-8679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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