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路交警大队营房配套项目(弱电、执法办案区及视频调度室建设)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大理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路交警大队营房配套项目(弱电、执法办案区及视频调度室建设)已由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区发改专(2022)51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代理为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该项目投标。
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大理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路交警大队营房配套项目(弱电、执法办案区及视频调度室建设)监理服务。
2.2 建设地点:大理创新工业园区大丽高速路南侧、规划道路东侧、工业大道以西。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 项目概况:本项目具体分为营区专业用房改造建设和专业用房配套业务系统建设两个部分:(一)营区专业用房改造建设部分、 (二)营区专业用房部分配套相关业务系统建设部分。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500万元。
2.5招标范围:大理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路交警大队营房配套项目(弱电、执法办案区及视频调度室建设)的信息化和土建工程监理,主要包含从建设准备期、建设期至缺陷责任期满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全方位、全过程监理工作,包括四控制、二管理、一协调,建设工程设计及施工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合同、资料管理,组织协调以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和材料检验,参与试运行、竣工验收、保修期等过程的全面监理,同时根据项目需要对信息化项目管理、信息技术标准化、信息安全等环节为用户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并进行系统运行成效评价。具体以监理合同及招标人委托的为准。
2.6项目工期:拟建设周期为4个月。
2.7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法定保修期满为止。
2.8质量标准:严格执行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认真、全面履行《监理合同》及监理服务承诺。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合同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有)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其以上。
3.3业绩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近五年(2017年起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签订合同的总投资17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备注: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或监理业务手册,并能够体现项目规模)。
(2)信息化工程监理业绩:近五年(2017年起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签订合同的总投资1700万元及以上的信息化工程监理业绩(备注: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或监理业务手册,并能够体现项目规模)。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提供)
3.5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信息系统监理师和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目前未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总监;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目前未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总监。
3.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上述网站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备)
3.7其他要求:
3.7.1拟派监理人员要求的招标最低要求:
①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名,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附相关证明;
②信息化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名,须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并附相关证明;
3.7.2提供项目组织人员劳动合同或本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联合体投标时须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电子版需放在投标文件中。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并将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5.1本项目通过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登入网址: www.ynzbw.com)完成投标确认,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15日至2022年9月22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投标确认及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00元/套,售后不退。
操作流程如下:
情形1:已注册单位,登录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报名、线上缴费和下载标书。
情形2:未注册单位,请按以下流程操作:(1)登录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ynzbw.com),注册帐号并登录。(2)录入企业基本信息、业绩、获奖和各类证书相关资料,所有证书需上传jpg格式的原件扫描图片(注:①单位名称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中注册的名称填写,不得缩写、简写、漏写;②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号、注册资本、营业期限等参照营业执照中注册的内容填写;③ 开户银行、开户账号参照开户许可证中的相关内容填写,所填账户将作为办退投标保证金的默认关联账户(开户户名应与公司名称一致,否则按无效账户信息作废处理);④联系人、联系手机、联系电话、联系传真、联系邮箱需如实填写;⑤因信息填写不准确造成无法联系及无法接收电子文档而不能按时参与投标,责任自负。)(3)提交审核。(4)审核通过后,投标人登录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确认、线上缴费和下载标书。投标人注册咨询电话:0871-65388167
5.2 本次招标文件不办理邮寄事宜。
5.3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报名即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8日14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大理市下关镇五台路附8号(大理洱海公园希尔顿欢朋酒店旁)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1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及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上同时发布。(注: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大理市巍山路284号
联系人:王强
电话:13658726613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人:钱云伟、师继承、郑艳、覃伟、刘海斌、朱夏琪、邵航军、臧敏、刘莉
电话:0872-2312160(大理分公司)、0871-65337174(昆明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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