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喀什河下游灌区量测水设施及信息化建设改造与提升工程竞争性谈判公
告
(招标编号: XJDQZB-2024-002 )
项目所在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 伊犁州喀什河下游灌区量测水设施及信息化建设改造与提升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自治区水利发展资金和管理处自筹资金, 招标人
为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喀什河流域管理处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它方式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1 建设规模及内容:西岸总干渠 12 公里 4 处自动化闸门控制及 29 套视频监控 (1.
青年渠节制进水闸 (3 孔 ) ; 2. 人民渠退水闸 (5 孔 ) ; 3. 人民渠节制进水闸 (3 孔 ) ; 4. 团结渠
节制进水闸 (3 孔 ) ;青年渠自动测水、东岸干渠自动测水系统 2 套;团结渠 T6 、 T8 支渠一
体化闸门控制及明渠测流系统 2 套;第一水管站及第五水管站硬件及软件系统 )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伊犁州喀什河下游灌区量测水设施及信息化建设改造与提升工程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伊犁州喀什河下游灌区量测水设施及信息化建设改造与提升工程 ) 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
应的施工能力,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
标文件和招标公告附件;
3.2 企业近两年类似项目业绩至少 2 项(企业 1 项、项目经理 1 项)、提供缴纳社保及税收
证明、提供近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联 系 人: 左秀秀
电 话: 18399280609
电子邮件: 64128792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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