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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2 14:4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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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箐山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ZZB2024-025-JL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伊春市农业农村局以《大箐山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伊农局发【2024】22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及省级配套资金,中央投资出资比例为94.977%、省级配套出资比例为5.023%,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大箐山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达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伊春市农业农村局。招标编号:TZZB2024-02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大箐山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大箐山县带岭镇红星村、金星村、双兴村、永兴村、青川村、朗乡镇达里村、胜利村、西沙村、小白村、迎春村,共涉及2个乡镇10个行政村项目区全部为旱田。项目区位于伊春市南部,小兴安岭南麓,西连铁力市、东接南岔县、北邻乌翠区。项目区大地2000坐标:X:43475263.584~43515963.889,Y;5199511.757~5214354.928。
2.3工程监理费控制价:50.62万元。
2.4建设规模:根据高标准农田项目要求,结合项目区实际情况,确定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耕地质量提升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信息化工程。1.耕地质量提升工程规划改良土壤0.7万亩。2.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建筑物46座,其中:涵洞44座,过水路面2座;新建排水沟3条,总长2.496km。3.田间道路工程规划修缮田间道路52条,总长36.638km;其中机耕路(水泥)19条,总长19.443km;生产路(砂石)33条,总长17.195km。4.信息化工程规划建设示范区1处,配套信息化工程1套。
2.5监理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至质保金返还结束;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2.7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包含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2023年11月--2024年01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3.3项目班子成员要求:
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或水利工程)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具有监理人员培训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或水利工程)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具有监理人员培训证书;监理员1人,应具有监理培训合格证书或须具备水利水电(或水利工程)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
在监理过程中,根据工程情况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监理单位增加监理人员,中标监理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相关专业本企业在职监理人员,监理酬金不予追加。
中标人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五日内,项目监理机构全体成员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到招标人处报到签订承诺书,如不能到场视为放弃中标资格,采用顺延或重新招标的方式另行选定中标人。
3.4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起-2022年12月31日止)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需含有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从成立起开始至2022年12月31日止)。
3.5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投标人、企业法定代理人及总监理工程师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近三年(2021年03月01日至本次招标期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理人及总监理工程师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在信用及联动机制名单中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地方性文件与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就以上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为准)。
3.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2月23日09时00分至2024年03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2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招标文件如有答疑、澄清、补充通知等,将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在网上查阅、下载,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由于投标人未及时下载而影响投标人正常参与投标活动的后果自负。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为2024年03月20日09时00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9.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9.2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9.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伊春市农业农村局
电 话:0458-6113890
招 标 人:大箐山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带岭镇康安街118号
联 系 人:刘雪冰
电 话:13329380661
招标代理机构:中达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道里区中国工艺文化创意园黑龙江(外滩1898)A4栋11层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451-86626306-823
电子邮箱:tzzx2010@163.comm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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