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条件 | |
2023年霞浦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监理服务项目已由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霞浦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行政监督部门为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
2.项目概况 | |
2.1 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2.2 控制价(估算价):24.52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24.52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监理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本工程包括2023年霞浦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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