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永泰县白云乡樟洋村幸福院智能信息化建设工程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永泰县白云乡樟洋村民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永泰县 | 公告时间 | 2022年12月22日 12:2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12月22日至2022年12月29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8层L(05)单元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1月04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8层L(05)单元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预算金额 | ¥23.5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杰芬、董婷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6216625 | ||
采购单位 | 永泰县白云乡樟洋村民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白云乡樟洋村委会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力振思15659930963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8层L(05)单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林杰芬、董婷0591-86216625 |
项目概况
永泰县白云乡樟洋村幸福院智能信息化建设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8层L(05)单元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0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ZB(CS)20221257
项目名称:永泰县白云乡樟洋村幸福院智能信息化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智能信息化建设 | 1批 | 否 | 235000 | 2350 |
合同履行期限:30个日历日内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福州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榕财采〔2020〕2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明细: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描述:1、供应商提供的工程施工单位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明细:资格承诺函;描述:供应商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2日 至2022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8层L(05)单元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者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介绍信原件,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直接到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潜在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报价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我公司不接受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响应磋商与质疑。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8层L(05)单元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1月0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8层L(05)单元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泰县白云乡樟洋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白云乡樟洋村委会
联系方式:力振思156599309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8层L(05)单元
联系方式:林杰芬、董婷0591-862166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杰芬、董婷
电 话: 0591-86216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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