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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泰来县洪家灌区2022年度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标段

· 2022-08-25
黑龙江省泰来县洪家灌区2022年度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2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泰来县水务局泰水字[2021]7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泰来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齐齐哈尔市锦润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泰来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评定分离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泰来县洪家灌区2022年度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标段 2.2建设地点:齐齐哈尔市泰来县 2.3计划工期:2022年9月25日至2023年9月25日,共365日历天。 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5建设内容:2标段建设内容包括互助干渠渠道衬砌及沿线的渠系建筑物、排水渠清淤、量测水设施和信息化工程。

2.6.2标段招标控制价:1267.5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

3.3齐农建组发【2020】3号关于取消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施工)单位参与项目建设资格的通知,其中被通报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

3.5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项目分两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 在 投 标 人 应 先 在 “ 黑 龙 江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282516时00分至20228月30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 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915日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为2022915日9时00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开标地点: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齐哈尔市长青家园D区15号楼)开标室。

7.其他事项

7.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

7.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组织踏勘现场,时间地点以前附表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其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招投标监督

监督部门:泰来县水务局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来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泰来县文化路15号

联系人:韩先生

话:13845262508

代理机构:齐齐哈尔市锦润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永安南大街,盛世豪庭商服B栋104三层

联 系 人:女士(招标部)

电 话:18745282283

邮箱:jinrundaili2021@126.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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