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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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2年12月16日至2023年01月09日。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E4419000748006094001001 招标编号:TXBTXA12200199 建设单位:东莞市塘厦镇莲湖股份经济联合社 招标代理:深圳市众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塘厦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名称:塘厦镇莲湖高科技信息产业项目工程监理 工程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莲湖社区 资金来源:集体经济组织投资 投资金额:272028317.28元 工程规模:塘厦镇莲湖高科技信息产业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号厂房、2号厂房、3号厂房、4号厂房、5号宿舍楼、6号办公楼、7号地下室,室外附属及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为89782.16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35603.80平方米,最大建筑层数为14层,最大建筑高度为58.6米,最大跨度为10.4米。 发包范围:塘厦镇莲湖高科技信息产业项目工程监理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屋面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暖通工程;电梯工程;消防工程;室外工程等施工和与本工程相关的施工图设计、各类监测与检测的监理工作。具体按所有专业的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内容进行监理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结算阶段及保修期的有关工作的监理亦包括对本标段项目内容的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的进度、质量、造价、安全、环保、合同、文明施工等的监理。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甲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甲级工程监理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不分等级(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2、具备建设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执业单位(或工作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可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按《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监理人员配置要求的通知》(东建质安〔2019〕31号文)规定,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在建设工程不得超过两项,且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各项目建设单位均同意其同时担任总监的报告。)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限包括监理各阶段的全部时间,总监理服务期为43个月。其中,施工期暂定19个月(自发包人发出《监理进场通知书》中要求的进场日起计算);质量保修期暂定24个月,质量保修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工作期限以本工程施工合同中各标段的工期和质量责任期为准,上述监理服务期限不包括监理人的前期准备时间,监理人须按签订的监理合同中所承诺的人员、设备在收到《监理进场通知书》后5日内进场完毕。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3年01月09日09时30分 开标室(10) 投标会时间:2023年01月09日0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10)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2年12月16日08时30分至2023年01月09日08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网址:http://ggzy.dg.gov.cn) 图纸费:0.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李工 0769-87721652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肖晶 0769-87721652 招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元 保证金金额:8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他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应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及承接工程、限制投标状态。 (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 (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东建质安〔2020〕26号)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根据《关于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东建质安〔2022〕8号)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和人员; (6)联合体参加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1)至(5)点要求(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9)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8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1)单项投标保证金,(2)银行电子保函;(3)保险电子保单。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塘厦镇莲湖股份经济联合社,电话:0769-87721652,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莲湖社区;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众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东莞南城街道宏伟六路2号4栋301室01,电话:0769-22993656。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塘厦镇莲湖股份经济联合社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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