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沙边检站龙穴岛执法办案场所新建工程信息化建设项目 | ||
品目 | 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智能化安装工程/其他智能化安装工程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沙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 ||
行政区域 | 广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11月25日 13:2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2月01日 每日上午:9:3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道大灵山路190号2栋201号广东中粤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因疫情防控需要,请获取磋商文件人员出示24小时核酸检验)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12月05日 1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道大灵山路190号2栋201号广东中粤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因疫情防控需要,请获取磋商文件人员出示24小时核酸检验) | ||
预算金额 | ¥33.15899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方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727678943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沙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61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警官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中粤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17727678943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方工 | ||
附件: | |||
附件1 | 磋商公告-南沙边检站龙穴岛执法办案场所新建工程信息化建设项目(定稿).docx |
项目概况
南沙边检站龙穴岛执法办案场所新建工程信息化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道大灵山路190号2栋201号广东中粤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因疫情防控需要,请获取磋商文件人员出示24小时核酸检验)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YZB2022-116
项目名称:南沙边检站龙穴岛执法办案场所新建工程信息化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15899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15899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主要是对考虑龙穴岛办案区实际需求,依照“规范办案、方便基层、提高效率、保证安全”为基本原则,以提高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过程为目的,通过音视频监控系统、报警系统、可视系统的建设和统一管理,实现执法办案过程行为标准化,满足新时期审讯工作需求, 最终达到执法过程规范,执法环节可追踪。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系统、门禁系统、可视对讲系统、ups系统、综合布线等多个系统(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工程量清单)。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4、其他:本项目为一个整体,供应商须对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分拆。
5、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供应商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年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通过系统提取的相关信息证明文件;无法通过系统提取相关信息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一年任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通过系统提取的相关信息证明文件;无法通过系统提取相关信息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书面声明);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以磋商小组于磋商日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提供书面声明);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提供书面声明);10)供应商已领购本项目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5日 至2022年12月01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道大灵山路190号2栋201号广东中粤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因疫情防控需要,请获取磋商文件人员出示24小时核酸检验)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道大灵山路190号2栋201号广东中粤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因疫情防控需要,请获取磋商文件人员出示24小时核酸检验)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道大灵山路190号2栋201号广东中粤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因疫情防控需要,请获取磋商文件人员出示24小时核酸检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沙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616号
联系方式:张警官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粤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17727678943
联系方式:方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工
电 话: 17727678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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