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分宜县钤阳灌区工程平行检测及竣工验收抽样检测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分宜县钤阳灌区工程建设管理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平行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工程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钤阳灌区设计灌溉面积15.36万亩,属中型灌区,工程等别为Ш等。水源工程、渠(管)道工程及灌溉渠系(管网)建筑物工程等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建设主要内容:水源工程:对双林镇阴山壁水库、谷坑水库大坝坝体进行防渗加固,操场乡石壁下水库、凤阳镇七一水库库岸进行防渗处理:拆除重建35座提灌站,维修加固24座、新建62座提灌站。渠首工程:对渠首进行改造。输水工程:新建输水管网总长404.00km;整治62条输水干渠,总长72.52km。渠系建筑物工程:新建、重建输水干渠,新建田间支渠。信息化工程:配套建设实现骨干工程以上全面覆盖信息化。工程总投资约78824.08万元。(除洞村乡、双林镇灌片)
2.2 建设地点: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
2.3 招标范围:分宜县钤阳灌区平行检测及竣工验收抽样检测,抽样检测包括原材料、中间产品及实体质量的检测,检测的项目、数量及频率应满足现行水利行业相关规程规范,最终检测还需满足江西省水利厅《规范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质量抽样检测工作的意见》(赣水建管字〔2015〕100号)、江西省地方标准《水利水电工程竣工验收抽样检测规程》(DB36/T 1206—2019)的要求。
2.4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交工程质量检测成果报告之日止。
2.5 招标控制价:平行检测标、竣工验收抽样检测标招标控制价均为施工中标价的0.45%(约288万)。
2.6 标段划分:2个标段(分为平行检测标和竣工验收抽样检测标)。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水利工程相关的施工规范及其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规程及验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混凝土工程、岩土工程、量测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及机械电气类中的三类及以上的乙级或以上的资质等级证书。
(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类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需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
(4)与本工程施工、设计、咨询及监理中标单位有关联的检测机构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3.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本次招标,投标人可对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一家单位只能中标一个标段。投标人若在先开标标段中已获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将不再进入后续开标标段的中标排序(不进入排序标段的投标文件在电子评标符合性评审阶段按无效标处理,但其有效投标报价仍进入B值计算)。开标顺序为先开竣工验收抽样检测标再开平行检测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质量检测标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资格审查办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平行检测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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