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通海港区-通州湾港区疏港航道东灶新河段航道整治工程航道工程施工项目
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H-02-DZXH-WZJT2024003
1.招标条件
1.1在建通海港区-通州湾港区疏港航道东灶新河段航道整治工程航道工程施工 项目,招标人为 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通海港区-通州湾港区疏港航道东灶新河段航道整治工程航道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已由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通市海汇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 预制构件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按照III级航道标准整治航道里程5.268km;航道底宽不小于45m,最小通航水深为3.2m,最小弯曲半径为320m(东灶新与通吕运河交汇口东灶新—吕四港次航向弯曲半径取180m);主要建设内容为东灶新河(通吕运河口~北匡河,0K+000~5K+268)的航道整治工程,包括土方工程、护岸工程、航标工程、配套工程(航道信息化工程)和专项工程(水系路系恢复)等。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YZGJ-01预制构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有效期内的相关生产许可证;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备稳定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24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 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2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4年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2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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