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应急管理大数据工程及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应急管理部建设部分卫星通信系统改造项目 | ||
品目 | 服务/科学研究和试验开发/工程学的研究和试验开发/交通运输工程研究服务/交通运输信息化/通信技术,货物/通用设备/通信设备/卫星通信设备/地面站天线设备/卫星通信天线,服务/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卫星传输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10月24日 18:56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09月26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10月24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婧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88354433转365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10-6446350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婧、郭培晨、张画冰,010-88354433转365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TC-C-2207014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应急管理大数据工程及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应急管理部建设部分卫星通信系统改造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9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以下内容如在招标文件中其他地方出现,均按此修改。
1、招标文件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均修改为:1718.15万元(人民币)。
2、招标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评标办法和标准”附表三综合评审因素及分值分配表的商务和技术部分修改为:
一、商务部分(10分)
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 审 标 准 |
1 | 投标人服务能力 | 4 |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与本项目类似(是指合同采购内容中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涉及的北斗、高通量卫星通信管理系统、卫星地球站、卫星地面站等任一内容)的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包括首页、合同内容描述页、合同盖章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2 | 1 |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没有不得分。 注:应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3 | 投标人创新能力要求 | 2 | 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相关领域创新能力证明材料(如软件著作权等),证明材料中应包含但不限于“卫星通信”、“北斗”、“应急通信”、“宽带卫星”、“卫星资源”等任一关键字,每具备一项证书得0.5分(同一关键字只计一次),本项最高得2分。 注:应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4 | 团队人员 | 2 | 投标人应承诺项目实施期内,提供不少于10人的实施团队(含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项目质保期内需保持至少17人规模的现场运维及售后团队(包括12名VSAT现场运维人员和2名软件驻场运维人员)执行质保期内各项任务。 1)满足上述要求提供承诺函并提供全部人员简历的得2分; 2)否则不得分。 |
5 | 1 | 项目团队人员(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除外)需承诺“项目组所有人员均具有1年(含)以上卫星系统工作经验,在项目实施期内,实施人员未经采购人允许不随意更换,如有变更需经甲方书面同意。”满足要求得1分,如所提供的人员简历中有不满足以上要求的,视为承诺无效不得分。 注:需提供承诺函及人员简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二、技术部分(70分)
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 审 标 准 |
1 | 硬件及租赁服务指标响应程度 | 29 | 根据采购需求2、硬件及租赁服务采购清单、技术要求中“★”为核心指标要求,不满足该指标将导致投标无效。“※”为关键指标要求,共2项,每满足一项得3.2分,共计6.4分。“▲”为重要指标要求,共25项,每满足一项要求得0.6分,共计15分,“#”为一般指标要求,共76项,每满足一项要求得0.1分,共计7.6分。本项合计29分。 注:应按照采购需求中“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求”中未标明的,应在技术偏离表中作出承诺响应。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未提供的,视为不满足此项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与技术偏离表响应不一致的,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 |
2 | 软件系统设计方案 | 7 | 项目整体需求理解及分析: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整体理解和需求分析,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评审:①服务支撑环境及业务关系、②系统总体框架及业务流程、③数据需求分析、④系统建设重点及难点分析。 (1)每有一项内容进行了详细阐述且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75分; (2)每有一项内容虽然进行了阐述但并未完全贴合项目需求,或理解的内容未包括细节或措施,得0.5分; (3)每有一项内容未进行阐述或阐述内容完全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的,得0分。 |
3 | 6 | 应急管理卫星通信综合服务系统功能响应方案: 投标人的技术方案按照采购需求“3.2.功能要求”中应急管理卫星通信综合服务系统的系统功能要求,针对①多终端站资源管理;②演练和保障任务管理;③日历看板管理任务;④接入鉴权模块等重点核心功能业务。并结合采购需求中“一、技术要求,(二)通用技术要求”,对方案按响应程度进行评审,本项满分6分: (1)方案整体阐述全面、详细,数据库设计完善,业务逻辑合理,接口设计详实的得6分; (2)方案的整体功能、数据库设计具有阐述但并未完全贴合项目需求,提供了重点核心功能业务逻辑设计和接口设计,得3分; (3)未提供方案的整体功能描述或数据库设计或重点功能数据模型设计或无接口设计,得0分。 | |
4 | 6 | 高通量卫星通信统一接入服务系统功能响应方案: 投标人的技术方案按照采购需求“3.2.功能要求”中高通量卫星通信统一接入服务系统的系统功能要求,针对①终端装备入网管理;②终端装备资源台账;③高通量接口开放等重点核心功能业务,并结合采购需求中“一、技术要求,(二)通用技术要求”,对方案按响应程度进行评审,本项满分6分; (1)方案整体阐述全面、详细,数据库设计完善,业务逻辑合理,接口设计详实的得6分; (2)方案的整体功能、数据库设计具有阐述但并未完全贴合项目需求,提供了重点核心功能业务逻辑设计和接口设计,得3分; (3)未提供方案的整体功能描述或数据库设计或重点功能数据模型设计或无接口设计,得0分。 | |
5 | 4 | 工信部卫星统一接入服务系统功能响应方案: 投标人的技术方案按照采购需求“3.2.功能要求”中工信部卫星统一接入服务系统的系统功能要求,并结合采购需求中“一、技术要求,(二)通用技术要求”,对方案按响应程度进行评审。本项满分4分: (1)方案的整体功能描述详尽,数据模型设计和接口设计详实,得4分; (2)方案的整体功能具有描述但未完全贴合项目需求,有数据模型设计和接口设计的描述,得2分; (3)未提供方案的整体功能描述或数据模型设计或接口设计,得0分。 | |
6 | 6 | 北斗应急综合服务系统功能响应方案: 投标人的技术方案按照采购需求“3.2.功能要求”中北斗应急综合服务系统的系统功能要求,并结合采购需求中“一、技术要求,(二)通用技术要求”,对方案按响应程度进行评审,本项满分6分: (1)方案的整体功能描述详尽,数据模型设计和接口设计详实,得6分; (2)方案的整体功能具有描述但未完全贴合项目需求,有数据模型设计和接口设计的描述,得3分; (3)未提供方案的整体功能描述或数据模型设计或接口设计,得0分。 | |
7 | 6 | 性能响应方案: 投标人的技术方案按照采购需求“3.3性能要求”中①应急管理卫星通信综合服务系统、②高通量卫星通信统一接入服务系统、③工信部卫星统一接入服务系统、④北斗应急综合服务系统的四个系统性能要求,并结合采购需求中“一、技术要求,(二)通用技术要求”,对方案按响应程度进行评审。 | |
8 | 项目实施方案 | 3 | 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应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①项目开发过程实施方案、②时间进度计划、③实施管理及交付内容。 (2)每有一项内容虽然进行了阐述但并未完全贴合项目需求,或阐述的内容未包括细节或措施,得0.5分; (3)每有一项内容未进行阐述或阐述内容完全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的,得0分。 |
9 | 售后服务 方案 | 3 | 针对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①技术支持及运维服务、②服务响应时间及措施、③培训等。 |
3、将招标文件涉及的时限要求相关内容均修改为“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系统建设并具备初步验收条件,初步验收完成后1个月内具备项目竣工验收条件。”
4、将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二、商务要求”中“项目负责人要求”删除。
5、将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二、商务要求”中“技术负责人、团队其他人员配备资格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外,投标人拟选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需为投标人单位员工,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10年(含)以上卫星系统工作经验(需提供工作简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删除。
6、将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三、技术要求”部分内容修改为:
序号 | 类型 | 设备名称/系统名称/服务项目 | 单位 | 数量 | 指标类别 | 指标要求 | 证明材料要求 |
VSAT能力提升服务租赁 | 天线、射频、基带系统及地面专线租赁 | 年 | 5 | 总体要求 | ★天线系统:投标人须提供Ku频段天线2副(一主一备),天线口径≥9米,主用天线须在北京地区,备用天线须在北京地区或北京邻接省市区域。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采购人进行情况核实,如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承担法律责任; | 1.投标人提供已有天线的,应提供自有资产证明文件或资产所有人向投标人出具的资产证明文件和资产使用授权函(资产证明文件包括天线周边环境照片、天线采购合同复印件或资产承诺函等)。 2.投标人新建天线的,应提供承诺函,承诺在项目初验前,向招标人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满足招标要求的天线租赁服务。 以上文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资产使用授权函须加盖授权人和投标人公章。 | |
天线射频技术要求 | 1.▲天线系统:接收增益≥58dBi(F=12.5GHz),发射增益≥60dBi(F=14.25GHz),收发隔离度≥85dB,交叉极化隔离度≥35dB,具有自动跟踪卫星能力,且跟踪精度不弱于1/10接收波束宽度,天线指向精度不弱于1/5接收波束宽度; 2.▲射频系统:上行系统输出频率13.75~14.50GHz,上行系统中配置1:1热备份的功率放大器,且输出功率不小于750W,上行系统中配置上行功率控制器,上行系统增益不小于70dB,上行输入频率950-2150MHz,下行系统支持输入的频率范围10.95-12.75GHz,下行系统下行输出频率950-2150MHz; | 提供设备指标证明:含有天线系统、射频系统指标要求的系统测试报告或相关设备生产厂商提供的测试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使用时限及其他要求 | 1.★使用时限:项目竣工验收后5年; 2.#投标人需承诺本次采购所涉及的天线、射频、基带等系统均归建设单位专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3.#7*24小时的备份机制:投标单位需提供参数指标和能力不弱于主用天线、射频备份,天线系统具备快速转星能力,以满足设备故障、检修等不可知情况下7*24不间断的服务能力;全套系统全年的可用度不能低于99.99%; 4.▲投标人需承诺所提供的系统、设备等硬件设施及服务内容满足国家相规定,并无条件配合建设单位完成相关资质的申请,并承担相关费用(包含一次性费用和后续5年的相关费用)。 5.▲投标人需提供主备天线、业务系统切换方案,确保主备天线能够快速切换,且备份天线可支撑主用天线全部业务正常可用。 | ||||||
硬件设备采购 | Ka频段手动高通量卫星便携站采购 | 套 | 2 | 通用技术要求 |
| 提供可体现天线口径、対星方式、整机重量、调制解调器体制指标的产品彩页或官网截图,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 |
Ka频段自动高通量卫星便携站采购 | 套 | 2 | 通用技术要求 |
| 提供可体现天线口径、対星方式、整机重量、调制解调器体制指标的产品彩页或官网截图,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
7、将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三、技术要求”中下表内容删除
序号 | 类型 | 设备名称/系统名称/服务项目 | 单位 | 数量 | 指标类别 | 指标要求 | 证明材料要求 |
高通量卫星动态流量池采购 | GB | 3000 | 通用技术要求 | ※提供国内自主可控的KA和KU等高通量卫星动态共享流量池,数据速率下载最大速率≥40Mbps,上传最大速率≥6Mbps,不设置有效期限。 | 提供单独的满足指标要求的高通量卫星动态流量池服务承诺函,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
8、将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三、技术要求”中“北斗三号多模手持终端采购”指标要求中修改内容:“2.#支持4G或5G移动网络通信功能”。
9、将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三、技术要求”中“北斗腕表采购”指标要求中修改内容:“4.#自动识别是否佩戴,进入待机状态;防护等级≥IP67”。
10、将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三、技术要求”中“北斗三号指挥型终端采购”指标要求中“5.#配备显示屏:主机配备显示屏,可显示当前位置信息、IC卡等信息”删除。
11、项目背景及其他相关内容澄清说明:
(1)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幅员辽阔,地形地貌复杂,应急救援对卫星通信需求极大、要求极高。应急管理部组建后按照集约化建设原则,整合建设了应急管理部卫星中心站,承担全国消防救援队伍、安全生产救援队伍、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卫星站点的统一调度和管理,是全国应急救援卫星通信网的中心节点和控制节点,是应急指挥救援的生命线,要求通信覆盖全国区域。中心站建成3年来,在全国应急救援通信保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实战中也发现,现有4.5米天线、100W功放配置存在可靠性不高、稳定性不够的问题,多次出现因暴雨、暴雪、干扰等因素导致的通信中断、卫星远端站大面积退网等严重问题,四川泸定地震、青海玛多地震救援过程中暴露出现有中心站在极端条件下通信保障能力差问题,无法满足应急指挥通信实战需要。随着中心站入网站点持续增多,灾害发生后短时间内建链需求激增,同时考虑全国范围灾害救援高纬度地区通信保障需求,本项目提出的9米及以上大口径天线、输出功率不小于750W的指标要求,符合应急管理部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
(2)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事故频发且具有突发性和随机性,灾害事故发生后对卫星通信网络需求将急剧增加。如采用共享天线的方式,灾时将极有可能产生频率干扰、射频系统上行功率抢占等情况,导致应急指挥通信网络中断,产生难以挽回的重大损失。因此,需要天线、射频、基带等专用。本次招标未要求实物响应,未限制天线租赁前用途。
(3)高通量卫星终端统一接入服务系统属于定制开发内容,当前无相关接口规范和标准,需由中标单位在项目实施中编制。
(4)工信部卫星统一接入服务系统属于定制开发内容,当前无相关接口规范和标准,需由中标单位在项目实施中编制。
(5)《应急管理部VSAT卫星通信系统传输及网管协议》等相关技术规范将在中标后提供。
12、项目名称修正为:应急管理大数据工程及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应急管理部建设部分卫星通信系统改造项目包
13、技术需求中“二、商务要求”删除“8.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14、本项目允许投标人以寄送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请提前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以便接收文件。
15、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定为2022年11月9日上午9:00,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第一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
联系方式:010-644635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联系方式:黄婧、郭培晨、张画冰,010-88354433转3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婧
电 话: 010-88354433转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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