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新余市大岗山水利枢纽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分宜县渠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咨询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工程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大岗山水利枢纽位于袁河右岸一级支流松山河(又称新祉河)中上游河段,坝址距分宜县城约25km,距新余市区约41km,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52.0km2,正常蓄水位159.50m,总库容5000×104m3,是一座以供水为单一任务的中型水利枢纽工程。水库建成后,将作为分宜县城区和周边7个乡镇的供水水源。
2.2 建设地点: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
2.3服务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委托项目且第三方审核或财政审核工作结束之日止。
2.4招标控制价:200 万元。
2.5标段划分:1个全过程跟踪审计咨询服务标。
2.6 招标内容及范围:新余市大岗山水利枢纽工程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工程的投资计划控制;包括但不限于水库工程施工、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信息化工程、工程管理房屋工程的全过程造价跟踪、计量支付审核、参与工程现场变更洽商、现场签证(新增综合单价、材料单价等费用的审核,在签证单当月审计签证费用)、隐蔽工程的验收以及造价纠纷的处理、负责施工及监理等单位报送的合同进度费用支付的审核、结算初审及建设单位要求的其他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信誉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报告)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失信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交易活动;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4)其他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资格审查办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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