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漳州市子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福建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漳州市子项目) 已由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漳州市子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复函》(漳发改审函【2024】10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建设资金来自主要由中央政府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编号:E3506010601801222004。
2.招标内容详细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等,详见附件1-1。
3.招标文件获取
3.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9月19日00 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4 年9月27日23时59分59秒,登录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凡具备本招标文件所述项目实施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5.2信用信息查询结果: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当被拒绝参加招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5.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5.4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投标:?不接受 □接受。
5.5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
5.6其他资格条件:(1)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①已被行政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的;②近三年内承接的建设项目中,发生过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或者一年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负有事故责任且受到行政处罚的;③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且惩戒措施为依法依规实施市场或行业禁入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2)除招标文件规定需要提供3C认证、强制节能、信息安全产品等以外(若有),投标人所投产品有属国家强制性规定的,须承诺其所投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须知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2024 年10月14日 09:30:00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电子保函形式(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提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9.2/19.5)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 年10月14日 09 时 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开标时间、地点
8.1开标时间: 2024 年10月14日 09 时30分。
8.2开标地点: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层南侧))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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