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龙江省巴彦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一标段)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LSG0000G240912001001001
1.招标条件
2024年黑龙江省巴彦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已由巴水发【2024】42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债券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巴彦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巴彦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4年黑龙江省巴彦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一标段)
2.2建设地点:巴彦县丰乐乡、山后乡、黑山镇、巴彦镇三水厂
2.3一标段建设规模及内容:
(1)丰乐乡水源工程、355㎡厂房工程、自动化及信息化工程、输配水管网工程、输配电工程;
(2)山后乡355㎡厂房监控工程、自动化及信息化工程;
(3)黑山镇220㎡厂房监控工程、自动化及信息化工程;
(4)巴彦镇三水厂输配水管网工程。
2.4计划工期: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共77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质量标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设备安装、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本项目各标段允许兼投,但不允许兼中,如同时在2个标段中标,按照标段顺序确定最后中标标段(如某投标人在第一标段、第二标段均排名第一,则最后中标标段为第一标段)
2.8一标段招标控制价为:18867549.59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1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同时提供近3个月(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提供信息不实,其投标将被否决。
3.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承诺在项目实施时可根据招标人要求增加人员。
3.4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