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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连县海瀛功能区安保用房及基础配套设施改造项目、筠连县乡村振兴农特产品综合产业园建设项目、筠连经开区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 2022-10-19
筠连县海瀛功能区安保用房及基础配套设施改造项目、筠连县乡村振兴农特产品综合产业园建设项目、筠连经开区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筠连县海瀛功能区安保用房及基础配套设施改造项目、筠连县乡村振兴农特产品综合产业园建设项目、筠连经开区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筠连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筠发改固[2022]213号、筠发改固[2022]214号、筠发改固[2022]2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筠连县兴筠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融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筠连县兴筠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筠连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筠发改固[2022]213号、筠发改固[2022]214号、筠发改固[2022]21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公开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业主:筠连县兴筠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2 建设地点:筠连县
2.3 项目规模:①综合产业园:项目总建筑面积109351.36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97982.13平方米包括新建农产品加工标准化厂房80087.23平方米,配套用房913.04平方米,大门(含门卫室)100平方米,办公楼8984.35平方米,地下建筑7897.51平方米。改造总建筑面积11369.23平方米,其中包括修建至今未使用的厂房、库房、配电房、宿舍楼、办公楼。②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完成海瀛功能区约3.4千米道路提标改建,绿化、亮化、管网,人行道建设,园区大门升级改造等项目建设;五陵供水厂提升改造(3000m³/d);园区约3千米河道综合治理;新建海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2000m³/d)等建设内容。③功能区建设项目:1.大门:新建2座大门约154.56m²,原大门拆除;其中入口一号大门79.38m²,集训楼二号大门75.18m²。2.执法办案中心:4192.42㎡,其中1、2楼为办公区域,3、4、5楼为休息区。将1楼执法大厅北面用实墙封闭。3.拘留所、拘戒所:3059.84m²,单独开设大门,主体部分只改造1楼。4.看守所:10589.33㎡,中间空地铺设沥青,房间2米以下撤销木板,不能有能自伤自残的物件。5.集训楼:2427.9m²,扩建1层,内部分区装饰装修,外墙风貌统一化。6.基础配套设施:路面黑化、消防管网、雨水管网、给水管线、电力通信、停车位、文体设施、垃圾处理、绿化、入口桥拆除及新建。7.信息化建设工程:执法办案中心、拘留所、拘戒所、看守所、集训楼等主体设施信息化建设工程设备的采购、安装等建设内容。
2.4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11月
2.5 项目总投资:62797.65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融资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62797.6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1亿元的EPC设计项目(工程内容包含: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中设计资质单位提供。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1亿元的EPC施工项目(工程内容包含: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中施工资质单位提供。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一级注册建筑师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②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4家(含牵头人);③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是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10-20 00:00 至 2022-10-25 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11-10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1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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