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娥江上浦船闸及航道工程航道实船适航试验及航标助航效能测试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娥江上浦船闸及航道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设计〔2018〕88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文件(浙交许〔2019〕1号)文批复。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绍兴市上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航道实船适航试验及航标助航效能测试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最低要求)详见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zmctc.com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曹娥江上浦船闸及航道工程位于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境内,为上虞与嵊州交界至大厍船闸曹娥江航段。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船闸1座及其信息化工程,航道疏浚约29公里,设置锚地3处;新建桥梁l座及防撞墩3处;防洪补偿工程包括泄水闸l座、洲头防护工程、桥区防护堤等级提升等;航道信息工程等其他助航安全保障设施、房建工程、信息化工程及附属设施等,总概算建安费约45023.58万元。
2.2主要结构形式:
(1)28.889km 航道按照天然和渠化河流Ⅳ级标准实施。
(2)上浦船闸:船闸等级Ⅳ级(水工结构按照通航1000吨级船舶进行设计),工程为Ⅱ等工程,闸首、闸室建筑物为2级,上、下游导航、靠船建筑物为3级,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
(3)上浦大桥按照二级公路标准进行设计,路基宽度15.0m,设计速度 60km/h(起终点交叉口限速20km/h),采用双向2车道+两侧硬路肩,桥梁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荷载。新建桥梁防撞墩按1000 吨级船舶设计。
(4)本项目泄水闸及洲头防护工程具有水利工程的属性,在实施过程须执行双检双控的质量标准 ,泄水闸工程等别为2等,建筑物为2级,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
(5)桥区70m防洪堤等级提升,提升后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12.58m),防护等级为IV等,防洪堤建筑物级别为3级。
2.3 试验检测服务期:合同签订后,在收到业主单位的通知 45 天内完成船闸水力学原型观测、过闸 实船适航试验、航道实船适航试验、水力学原型观测和航道整治效果观测;并提交实验报告; 合同签订后,在收到业主单位的通知25天内完成航标助航效能测试,并提交测试报告。
2.4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 包含但 不仅限于:
1、船闸水力学原型观测及过闸实船试验
针对上浦船闸,分别开展以下试验及观测研究:
(1)船闸输水系统水力特性观测,包括:输水时间、闸室水位过程线,流量过程线,闸室断面流速,计算输水系统阻力系数及流量系数,观测闸室水流流态。
(2)充泄水阀门工作特性观测,包括:充泄水阀门行程曲线,阀门启闭速度及启闭力变化规律等,结合闸室水力特性观测结果,提出合理的充泄水阀门启闭方式。
(3)人字门运行特性观测,包括:人字门启闭速度及其变化规律,启闭力及油缸压力变化曲线,根据实测的人字门启闭特性,提出合理的人字门启闭方式。
(4)引航道水力特性观测,包括:船闸充泄水过程引航道的流速、水位波动变化特性,引航道水流流态,进出水口水流流态,引航道靠船墩处局部水流流态等。
(5)船闸充泄水时,对1条500t的满载船舶,测定船舶在闸室内停泊所受的纵、横向系缆力,观测船舶在闸室的停泊条件。
(6)船闸充泄水时,对1条500t的满载船舶,观测船舶在上游(下游)靠船墩处的停泊条件。
(7)对1条500t的满载船舶,观测船舶由上游(下游)引航道驶入闸室过程或由闸室驶出的航行条件,包括:船舶航速、用车、船舶航行过程中的纵倾角,漂角、舵角、航迹线等船舶操纵性能特征参数、指标,分析船舶进出闸航行条件。
(8)对1条500t的满载船舶,观测上下游引航道口门区航行条件,包括:船舶航速、用车、船舶航行过程中的纵倾角,漂角、舵角、航迹线等船舶操纵性能特征参数、指标,分析口门区船舶航行条件。
2、航道实船适航试验及水力学原型观测
针对航道整治河段,确定具有代表性的测试河段及航区,开展以下实船适航试验及水力学观测:
(1)整治河段船舶航行水流条件观测,包括:①观测整治河段的整体水流流态;②每个整治河段布设10个典型测量断面,测量各断面的表面流速,绘制表面流速矢量图。
(2)选定1条500t的满载船舶和1条500t空载船舶,开展船舶航行特性试验与观测,包括:船舶航速、用车、船舶航行过程中的纵倾角,漂角、舵角、航迹线等船 舶操纵性能特征参数、指标,分析航道整治后的船舶航行条件,评价船舶适航性、交汇、追越。
3、航标助航效能测试
分析确定具有本工程代表性的测试河段及航区,确定测试数目及位置,针对白天和晚上两个不同时段,分别开展以下航标助航效能测试:
(1)可视标志座数、显形视距、灯光最大可见距离与灯质观测评价。
(2)标位和设标间距、设标水深观测与评价。
(3)设备安装情况观测与评价。
(4)雷达应答。
2.5 试验检测标段划分:设1个标段,即:第1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内设机构具有工程咨询单位资信甲级 资信证书(专业含港口河海工程)(或工程咨询单位资信甲级资信证书(综合资质))或水运 行业(航道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试验检测设 备、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 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 补充文件 (补充、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2 年 1 0 月 1 9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 4 日。
4.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mctc.com),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 补充、澄清、修改文件 )。
4.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2 年 10 月 2 1 日 16时00分 。 招标人将于 2022 年 1 0 月 2 5 日 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1 1 月 9 日 9 : 3 0 (北京时间,下同) 。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zmctc.com )。本次招标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5.4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或投标保证金未与所投标段关联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70M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开标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省交易中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绍兴市上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上虞区称山北路306号客运中心交通大厦11楼
电 话:0575-82509726
联 系 人:俞工
招标代理: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7楼
电 话:0571-85390046
联 系 人:杨工
绍兴市上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 10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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