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杞县2024年14.5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F+EPC+O)招标项目(二期)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省级及以上财政补助资金,招标人为杞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汇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杞县2024年14.5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F+EPC+O)招标项目(二期)
2.2 项目编号:汴杞财招标采购-2024-43
2.3 项目总投资:约19380.6560万元
2.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省级及以上财政补助资金
2.5建设地点:杞县泥沟乡、阳堌镇等4个乡镇境内
2.6项目概况:按照六化(建设标准化、装备现代化、应用智能化、经营规模化、管理规范化、环境生态化) 要求,打造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电配套、土壤肥沃、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的农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灌溉与设施工程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林网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信息化工程等。
第二期涉及4个乡镇27个行政村,建设面积5.92万亩。分别为湖岗乡的蔡洼村、翟陵村、军张村、孟庄村、叶庄村(1万亩);官庄乡的代寨村、李庄村、王乐亭村、油坊庄村(1万亩);泥沟乡的土楼村、后泥沟村、圈章村、吕寨村、代寨村、将军庙村、清凉寺村(1.08万亩);泥沟乡的党寨村、周寨村、孔庄村、马大府村、聂府厅村(1.04万亩);泥沟乡的汪寨村、丁寨村、马程北村、马程南村、胡寨村,阳堌镇的旧店村(1.8万亩)。
2.7 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5年,其中建设期2年。中标社会资本方运营期限13年(如建设期时间调整,合作期限也相应调整。调整方式为保持运营维护期13年不变,调整建设期时间)。
2.8 项目合作模式:本项目采用F+EPC+O模式,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有投资、设计、采购、施工、运营能力的企业。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8个标段
第一标段:杞县 2024年湖岗乡、官庄乡2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F+EPC+0)招标项目建设
第二标段:杞县 2024年泥沟乡1.08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F+EPC+0)招标项目建设
第三标段:杞县2024年泥沟乡1.04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F+EPC+0)招标项目建设
第四标段:杞县 2024年泥沟乡、阳堌镇1.8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FEPC+0)招标项目建设
第五标段:杞县2024年湖岗乡、官庄乡2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F+EPC+O)招标项目监理
第六标段:杞县 2024年泥沟乡1.08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F+EPC+0)招标项目监理
第七标段:杞县2024年泥沟乡1.04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F+EPC+0)招标项目监理
第八标段:杞县2024年泥沟乡、阳堌镇1.8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F+EPC+O)招标项目监理
2.10招标范围:
第六标段:施工及保修过程中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11 计划工期:监理服务期限: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1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地方及行业规范相关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六标段监理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条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资质乙级或市政公用工程资质乙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监理能力。
3.1.3、项目总监资格:投标人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拟派项目总监未在其它在建施工项目担任项目总监,提供承诺书。
3.1.4、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等所有项目主要人员应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2024年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为准,新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开始计算,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如有不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3.2 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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