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新疆国际物流产业园暨上合示范区新疆分园信息化工程招标公告 | SDGS-2024-0324 | ||
2024-08-15 | 2024-08-21 |
1 招标条件
山东高速新疆国际物流产业园暨上合示范区新疆分园项目信息化工程已由第十二师行政审批局以[2022]1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山东高速新疆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企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信息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拟采用公开招标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头屯河农场(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的三坪火车站南侧
2.工程规模:总用地面积33806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1830 平方米。主要建设建设海关查验平台、进境粮食海关查验平台、卡口、焚烧房、熏蒸库、集装箱堆场、待检区、转运仓库、综合办公楼、停车场、配套设施等。
3.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E6612004006240700001 | 山东高速新疆国际物流产业园暨上合示范区新疆分园项目信息化工程 | 根据项目后期运营及业务需要,按照集团要求对园区信息化进行采购,主要包括(1)视频监控系统(2)视频会议系统(3)称重检测系统(4)园区管理系统(包含门禁系统和道闸系统)(5)数据网络系统(6)数据机房系统工程(7)消防监控系统(8)铁路场站调度管理系统(9)供应链金融综合服务平台(10)智慧园区综合管控平台。 | 45日历天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投标和担任项目负责人;c.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至今已超过5年的。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业绩要求:
投标人至少有1项合同为信息化工程施工业绩和1项合同为软件开发类业绩(时间要求:2020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
3.4财务要求
近三年(指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要求:
3.6.1信誉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http://jzy.xjbt.gov.cn:8026/)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6.2a、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6.4区外企业若中标应按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及2021年6月3日发布的《关于启用新版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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