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从江县洛香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施工CⅡ标:灌区信息化工程)已由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水务局以黔东南州水务局关于审核从江县洛香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实施方案(优化复核)的复函黔东南水函〔2024〕20号批准建设,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23104700元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百分比0,项目法人为,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黔东南州水利工程监测与养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贵州凯君达招标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建设地点: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从江县。 |
2.2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及内容:灌溉渠道新建18km、改造27km;计量设施17处。 |
2.3合同估算价:23104700元。 |
2.4计划工期:90天。 |
2.5标段划分:从江县洛香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施工CⅡ标:灌区信息化工程) |
2.6招标范围:招标内容:从江县洛香中型灌区灌区管理信息化水平等级为基础。设计在渠管道渠首处安装明渠流量监测站共计38处,其中一体化超声波水位计监测站4处,超声波流量计28处,电磁流量计6处。招标范围:负责信息化、直流电动执行机构、流量计、测控系统等部件的采购(设计、制造),及总体装配、联动联调、试运行等方面的工作,各设备连接后应能实现智能一体化测控的功能。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其经营范围应包含有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资质、无要求业绩;(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2024年以来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证明材料。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专业/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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