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第五医院医疗技术后勤综合楼及院区附属配套工程智能化、信息化系统工程(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第五医院医疗技术后勤综合楼及院区附属配套工程智能化、信息化系统工程(重新招标)已由漳州台商投资区经济发展局以漳台经[2018]79号、漳台经审[2020]54号文、漳台经审[2021]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第五医院,建设资金来源由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招标人为漳州市经发置业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文圃大道22号;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7669.8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9245.19㎡,地下建筑面积8424.69㎡,主楼为地上17层,地下一层,副楼地上4层,地下一层,总建筑高度为69米;本次招标内容包括智能化工程、信息化工程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漳州市第五医院医疗技术后勤综合楼及院区附属配套工程智能化、信息化系统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量清单和编制说明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15377918.36元,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型电子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15377918.36元,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单项工程造价>5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属于大型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5377918.36元(含暂列金71万元及暂估价30万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智能化工程验收规范》等规定的质量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的信息登记(投标人须提供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根据建市[2017]241号文及相关文件规定,施工企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③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④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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