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师新星市EOD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第四批次)(第二标段)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十三师新星市EOD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2021】备(11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密十三师水务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招标额3657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红星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潜在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红星二场、火箭农场、柳树泉农场
3.工程规模:信息化工程、农田新建节水灌溉工程、农田巩固提高工程(支渠、斗渠更新改造项目、机井改造项目)、防风林节水灌溉项目、城镇绿化管网改造项目、塘坝蓄水工程、水系连通工程、中水回用项目、污水处理建设项目等。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可领取文件主体身份类型 |
E6613004004000040009001001
| 第十三师新星市EOD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第四批次)(第二标段) | (1)红星二场防风林节水灌溉工程(①红星二场一连、二连、三连、四连、五连、八连、九连共计1451.01亩防风林新建PVC-Mdn 160/0.63MPa节水灌溉管道88km并配套16座地表水加压首部及附属设施;②更新机电井2眼;③五道沟干渠东西分水闸新建砖混结构管护用房164.64㎡)。(2)红星二场五道沟渠首维修项目(维修五道沟渠首泄洪(冲砂)闸、进水闸、原冲砂闸、下游冲砂闸并为泄洪(冲砂)闸、进水闸、原冲砂闸配套彩钢管理房)。(3)火箭农场防风林节水灌溉工程(①十二连、十五连、十六连共计133.61亩防风林新建灌溉管道13119m并配套5座地表水加压首部及附属设施;②重建十二连防风林灌溉渠道807m及配套建筑物)。(4)火箭农场青年干渠改造工程(新建渠道防护围栏6.57km,配套大门7扇。)。(5)柳树泉农场五连坎儿井提质增效工程(①新挖3#坎儿井2.18公里,竖井井口宽度不应小于50cm;②铺设1#、2#、3#坎儿井内部防冲刷设施6.81km;③1#、2#、3#坎儿井防护里程6.81km,竖井防护约136处,竖井井口加固约136处)。(6)柳树泉农场地表水分水计量点改造工程(新建干、支、斗渠分水计量点计量设施(巴歇尔槽)19处)。(设计图纸、预算编制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 施工单位 |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条件: 1、资质等级及范围: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履约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业绩要求: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是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新成立企业(自企业注册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不满一年)可不提供。)
4、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企业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申请人公章,2023 年 1 月 1 日后成立企业可不提供。)
5 、信誉要求:
5.1企业在3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出现关、停、并转等不良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况。
5.2企业在3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明确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通报、通知及行政处罚且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仍在有效期内的。
5.3企业在3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谋取及骗取中标记录被通告处罚,没有因严重违约而解除合同,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收到相关部门处罚等问题。
5.4企业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失信惩戒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1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2投标人须按要求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xypt.mwr.cn/ 报送企业信息,并提供查询信息截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以及造价执业人员须为报送人员,提供查询截图)。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的形式,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申请人资格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被认定为资格审查合格。
五、投标须知
注:申请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7月04日00:00:00至2024年07月11日00:00:00
2.领取方式: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领取资格预审文件。请各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6日16:30:00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三分中心(新疆哈密市大营房十三师交通大厦2楼)。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其他说明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政务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水利局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密十三师水务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密市伊州区大营房百花路9号
联 系 人:张毅
电 话:18199754078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红星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第十三师新星市黄田农场全鑫小区48号
联系人:何 晴
电 话:18299307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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